海 外 公 司 成 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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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海外(离岸)有限公司 在本港以外注册成立的公司一般称为离岸公司。 当地政府没有对这类公司征收税项,每年只收取管理费,这些公司设立银行户口及财务运作均方便。 主要目的及用途是为了持有信托、基金或控有公司股份、物业、地产专案或不动产;且安全、秘密及无需申报年报,更没有外汇管制及董事、股东之国籍及居住地方的限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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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海外(离岸)有限公司
本公司主要代客户开设海外有限公司有BVI(英属维京群岛/英属处女岛)、Samoa(萨摩亚) 及Seychelles(塞舌尔) 等。 客户可以自由选取公司名字,只有很少的限制,也可以选取中文名称。 其优点如下 :
注册所需文件及资料
香港银行户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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